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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粤港澳法学论坛在香港举行
时间:2016-12-27来源:中国法治文化 阅读:10

2014年12月20日,第六届粤港澳法学论坛在香港城市大学举行。论坛主题为“深化粤港澳法律合作”。论坛由广东省法学会、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和澳门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副主任肖育斌,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香港律政司司长办公室法律政策专员潘英光,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林峰、顾敏康,澳门大学法学院院长莫世健,及广东省政府港澳办、香港中联办等领导出席论坛,来自粤港澳三地的法学、法律工作者50多名代表参加了论坛。

 

第六届粤港澳法学论坛在香港举行

  论坛开幕式由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助理教授关文伟博士主持。香港律政司司长办公室法律政策专员潘英光先生,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副主任肖育斌先生,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先生,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顾敏康教授,分别作了致辞。梁伟发会长在致辞中指出,2014年12月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在广东等省市特定区域设立自由贸易园区。广东自贸区的设立,承担着内地与港澳合作机制创新任务,我们应以广东自由贸易区的设立为契机,深入推进粤港澳法律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加强内地与港澳法律制度的衔接与融合。他建议以“粤港澳法学论坛”为基础,进一步联系台湾法学、法律界人士共同组建“粤港澳台四地法学研讨会”,开展对两岸四地法学、法律界存在的问题开展合作与交流。

 

广东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


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副主任肖育斌

  鉴于当前粤港澳台四地经济和社会互动日益频繁,也进一步促进了法学交流、法律协调和法律服务活动的开展,为进一步扩大合作与交流空间,加强两岸四地法学、法律界的交流与合作。根据伟发会长的提议,并经中国法学会会员部肖育斌副主任的赞同,中国法学会、广东省法学会、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澳门大学法学院联合签署了《关于设立“粤港澳台法学研讨会”的建议》,下一步将积极联系台湾相关单位,协商研讨会的具体运作方案。
  论坛研讨分三个单元进行,与会专家学者围绕论坛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和广泛交流。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王贵国以题这为“香港目前的挑战与机遇”分析香港占中后时期的变化及发展,指出在当今全球的目光都集中在中国内地及经济全球化发展无法扭转和改变的情况下,占中后时期的香港要保持竞争力就必须顺应这一发展,不应求更多的“异”,而要寻求更多的“同”。
  澳门大学法学院院长莫世健以题为“珠港澳自贸区内一体化研究”,论述港澳回归后,珠港澳三地合作趋向一体化发展,如何在一国两制的体制下,推进珠港澳贸易区内一体化进程,是一个长期和连续的过程,需要评判性和创新性的思维。
  广东省法学会港澳法学研究会会长蔡镇顺教授以题为“粤港澳合作的法律基础”,指出粤港澳经贸合作在法律上缺乏明确依据是粤港深度合作面临最重要的问题,提出要深化并稳定三地的合作,现有的法律保障体制从形式到内容都需要加以完善,建议在《宪法》和《地方组织法》中明确港澳特别行政区政府缔结地方政府间合作协定的权力;在《立法法》中明确合作协定的法律地位;明确粤港澳政府之间所缔结协议的效力级别等。
  论坛共有15名主题发言人作了主题报告,有6名专家作了精彩点评。论坛研讨气氛活跃,与会专家学者主动发言,对所发言的论述观点积极互动,观点经碰撞产生了更精彩的火花。本次论坛规模虽较小,但学术交流最活跃,是百花怒放的盛会。
  论坛闭幕式由香港顾敏康教授主持,他总结说本次论坛很成功,演讲精彩,点评认真坦率,气氛很好,达到了预期目的。组建“粤港澳台四地法学研讨会”将使此学术交流平台更上一层楼,有待大家共同努力。
  经论坛三方研究决定,第七届粤港澳法学论坛由澳门大学法学院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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